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3-12-09
2010年9月21日,台风“万雅皮”带来暴雨,导致尾矿库溃坝。 据有关部门统计,某镇8个村委会118个自然村受灾,死亡22人。 全部拆除523户,受损815户。 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和农田大量受损。 农作物受灾严重,受影响人口约1.8万人,总损失约6.5亿元。
省政府成立尾矿坝溃决事件调查组,由调查组和财务检查组组成。 关于溃坝原因及事故责任,省政府调查组制作了《“9·21”尾矿库溃坝事件调查报告》,省调查组技术组制作了《溃坝调查报告》水电站事故。” 省司法厅组织51名律师团队,为受害人自愿提供法律援助,为受害人立案民事索赔案件2497件,开创了全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善后诉讼的先河。
本案被告市某矿业公司主张推翻调查报告。 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尾矿库溃坝和某水电站溃坝是由一场200年一遇的大暴雨造成的。 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其次,基于本案的调查报告是省纪委而非省政府作出的,不属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调查报告是鉴定结论,不是“9·21”尾矿库溃坝事故责任的最终结论; 第四,没有证据证明调查报告已经省政府批准。 第五,技术团队的技术专家不具备相应的司法资质,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新认定溃坝原因。
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团向信宜法院提起索赔诉讼2497件正规调查公司 ,向涉案矿业公司及其母公司矿业集团索赔共计3.4亿元。
1、省政府出具的调查报告是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职权作出的,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
(一)省政府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依据法定权限作出。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十九条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调查。由省人民政府管理。 “9·21”事件事故调查报告是省政府组织的调查组依据法定权限尽快得出的结论。 这是对“9·21”溃坝原因和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结论。 它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这个毋庸置疑。 这是对某市某矿业公司等被告声称“调查报告是省纪委而非省政府作出的,不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力反驳。
(二)《某水电站溃坝事件调查报告》合法、有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事故调查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9·21”事故发生后,省政府调查组邀请省内5名具有相应国家资质的技术专家,迅速成立“某市水电站溃坝事件技术小组”,进行“调查” 《水电站溃坝事件报告》是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程序,完全合法有效。
2、尾矿库溃坝、某水电站溃坝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非不可抗力造成的。
根据调查取证,经核实,尾矿库溃坝和某水电站溃坝是由于某市某矿业公司擅自提高进水口标高2.597米造成的。建设尾矿库排水竖井,未落实尾矿库运营管理安全责任。 尾矿库坝体垮塌的直接原因完全是生产安全事故,并非不可抗力造成的。
3、某矿业集团公司对省政府调查报告无异议。
被告某矿业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已发布《公告》,确认该矿业集团公司确认调查报告由省政府作出,并表示尊重省政府的调查结论。 可见,某矿业集团公司并未对调查报告提出异议,也没有要求省政府重新组织对溃坝原因和责任的调查。 据此,调查报告已发生法律效力。
4、被告向法院申请的三项重新认定均不合法。
对于被告首次申请,合议庭将组织原、被告双方律师协商确定鉴定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第二条证据调查程序,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 不得由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委托组织,否则程序违法。 。 合议庭采纳了律师团提出的意见,宣布择期重新协商司法鉴定机构。